事項類型 | 行政獎勵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實施主體 | 長葛市司法局 | 行使層級 | 縣級 |
承諾辦結時限 | 7 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 | 180 工作日 |
是否收費 | 否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次 |
咨詢方式 | 一、固話咨詢:0374-2728916 二、網上咨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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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投訴方式 | 一、固話投訴:0374-2728679 二、網上投訴地址: 1、河南省政務服務網上投訴平臺: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訪局網上投訴平臺: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紀委網上投訴平臺: http://henan.12388.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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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 ||
辦理地點 | 許昌市長葛區(縣)泰山路街道6號3樓310基層室(窗口) 長葛市泰山路和張遼路交叉口向東200米 |
辦理流程
申請材料
無
受理條件
1.申報參加河南省優秀法律援助中心評選的縣(市、區)法律援助中心,必須是連續兩年被所在省轄市綜合評定為優秀的單位;省直管縣(市)同樣須經所在省轄市評定;省轄市法律援助中心自評滿90分的可以申報。
2.已被評為河南省優秀法律援助中心滿三年需復驗的單位,須重新提出申報;逾期未申報的,原稱號自動失效。
3.法律援助中心近三年未發生過以下情形: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受援人財物的;有針對本機構和人員經查證屬實的投訴事項的;擠占、挪用中央、省級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的;中央、省級法律援助專款被同級財政收回的。
2.已被評為河南省優秀法律援助中心滿三年需復驗的單位,須重新提出申報;逾期未申報的,原稱號自動失效。
3.法律援助中心近三年未發生過以下情形: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受援人財物的;有針對本機構和人員經查證屬實的投訴事項的;擠占、挪用中央、省級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的;中央、省級法律援助專款被同級財政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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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無
設定依據
【行政法規】《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
第九條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有關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九條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有關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