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依據: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 小攤點實行備案管理。從事小攤點經營活動,應當持本人身份證明、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和擬從事的項目說明,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備案信息制作并發放小攤點備案卡,并將小攤點備案信息通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備案卡應當載明小攤點經營者姓名、經營品種、經營區域、經營時段等信息。
辦理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受理機構:
長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申請條件:
(一)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復印件;
(三)擬從事的項目說明(包含經營項目、經營區域)。
辦結時限:
法定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承諾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結果送達:
現場領取
辦理地點:
許昌市長葛區(縣)和尚橋街道;葛天大道行政服務大廳一樓3號窗口。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不包含法定節假日。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咨詢電話:
0374-6110161
辦理基本流程:
一、小攤點申請備案卡實行一地一卡原則。
二、從事小攤點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并提供下列備案信息:
(一)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復印件;
(三)擬從事的項目說明(包含經營項目、經營區域)。
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備案信息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在擬從事的項目說明上簽名或蓋章確認。對備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三、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接到小攤點備案材料后,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根據備案信息制作并發放備案卡,備案卡應當載明小攤點經營者姓名、經營品種、經營區域、經營時段等信息。
四、備案卡遺失、損壞的,可以向原備案部門申請補辦,補發的備案卡,編號不變,發卡日期與原卡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