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民政工作“救急難”作用,確保困難群眾第一時間得到民政救助政策保障,長葛市民政局在設立20萬元臨時救助備用金的基礎上,每個鎮預撥付救助備用金5萬元,對救助金在1000元以下的審批權直接下發至鎮辦。同時,堅持做到“三優先”(重特大疾病優先、重大家庭變故優先、重大突發性災害優先)救助,確保救急救難,精準快捷。1-11月全市市級臨時救助共救助困難群眾141戶579人,發放救助資金49.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