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職業指導
一、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二、適用對象:有需要提供職業指導服務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三、受理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網上受理。
五、辦理要件:
1、對勞動者的職業指導
勞動者個人身份證件、知識技能、工作經驗和求職意向等方面的材料。
2、對用人單位的職業指導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基本情況等方面材料。
六、辦事流程:1、窗口或網上提交相關材料。
2、工作人員對有關材料進行審驗。
3、資料審核通過。
4、完成職業指導。
七、辦理時限:即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