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市縣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點
辦理條件:居住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難以辨認或者居住地變更的,持證人可以換領新證;居住證丟失的,可以申請補領。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辦理地址:建設路中心派出所戶籍室(長葛市建設路922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0374-6129030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辦理流程:1、申領。到期換領、證件損壞換領、居住地變更換領的需要交驗原件,丟失補領的需要說明情況,核實后予以辦理;
2、證件發放。港澳臺居民申請領取居住證,符合辦理條件的,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所需材料: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