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戶政窗口)
辦理條件: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可申請換領新證。未滿16周歲的,由其監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陪同申領。
辦理時限:30日
收費依據及標準:20元/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的規定。
辦理地址:董村派出所戶籍室 長葛市董村鎮政府路16號
聯系電話:0374-2519585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辦理流程: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戶政窗口)申領,由戶籍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