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戶籍派出所或其他戶政窗口
辦理條件:從戶口所在地遷出戶口,領取戶口遷移證后,因故未到遷入地落戶,又返回原遷出地定居的,可申請恢復戶口。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辦理地址:董村派出所戶籍室 長葛市董村鎮政府路16號
聯系電話:0374-2519585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辦理流程:戶政窗口受理,核準后報縣級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審批,戶政窗口辦結。
所需材料:
1、申請人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
3、戶口遷移證。(遺失戶口遷移證的,需提供遺失聲明);
4、落戶地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