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恢復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有關政策要求,進一步發揮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使用效益,充分調動我市發展生豬生產的積極性。根據《長葛市2021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使用方案》(長牧[2021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目前生豬養殖現狀,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資金來源及使用方向
根據許昌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央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預算的通知》(許財預[2020]341號)、《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通知》(許財預[2021]33號),下達我市生豬獎勵資金合計588萬元。按照《長葛市2021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使用方案》(長牧[202123號)資金用項,其中:對2021年出欄達5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戶)進行獎勵,計劃使用140萬元。
二、獎勵對象
對2021年1月-11月份出欄達5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戶)進行獎勵。出欄數以長葛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出具的檢疫電子出欄統計數為準。
三、資金安排及獎勵額度
2021年生豬出欄獎補資金發放不超過140萬元,每出欄報檢一頭生豬獎勵12元。剩余獎勵資金整合使用。
四、時間安排與實施步驟
1.核查:2021年12月6日前,成立核查小組對符合條件的養豬場進行現場核查。
2.公示:2021年12月10日前,對已核查的養豬場經長葛市畜產品服務中心班子會審定,確定擬獎勵的養豬場和獎勵金額,并在政府網站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發放獎勵資金。
3.資金發放:2021年12月15日前,按照財政資金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長葛市畜產品服務中心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