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參與司法活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河南省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實施細則》要求,長葛市司法局會同長葛市人民法院、長葛市公安局,擬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本次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為120名。其中隨機抽選產生100名,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產生20名。
二、選任條件
(一)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年滿二十八周歲;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2、被開除公職的;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
三、人民陪審員選任機關
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由長葛市司法局會同長葛市人民法院、長葛市公安局組織開展。長葛市司法局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具體實施。
四、選任程序
(一)候選人的產生
1、隨機抽選。從轄區內年滿二十八周歲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額十倍至三十倍的人員作為候選人。
2、個人申請。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可直接向長葛市司法局提交身份、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推薦表)》。
3、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進行推薦,向長葛市司法局提交被推薦人簡歷、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推薦表)》。
(二)資格審查
對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隨機抽選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意見。
(三) 確定人選
從通過資格審查并同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產生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
(四) 任前公示
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間如發現有不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取消其擬任資格。
(五) 提請任命
經公示后確定的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由長葛市人民法院院長提請長葛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六) 就職宣誓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通過后,人民陪審員公開舉行就職宣誓。
五、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
(二) 報名地點
長葛市泰山路6號樓長葛市司法局基層工作股(307室),聯系電話:0374-2728296。
(三)報名需提交資料
1、《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推薦表)》一式兩份,申請表格到長葛市司法局基層工作股(307室)領取;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含電子版);
3、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經受理機關現場審核后返還。
(四)本公告有效期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與審判員擁有同樣的職權,這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
長葛市司法局 長葛市人民法院 長葛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