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旅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以下申請單位予以公示。
名 稱: 長葛市魔登互聯網服務網吧
地 址: 長葛市建設路街道葛韻御府13號樓002
經 濟 類 型: 個人獨資企業
經 營 范 圍: 互聯網上網服務
主要負責人姓名:張亞良
任何單位或個人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公示對象存在以下問題的,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當地文化行政部門提出聽證申請。提出聽證申請的,須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將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公示時限: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1日(拾個工作日)
被公示單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2.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電 話:0374-6010879
受理人姓名: 李彩萍
地 址: 長葛市葛天大道東段行政審批中心一樓文廣新局窗口
郵 編:461500
長葛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