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制度,全力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將矛盾糾紛實質化解作為根本任務,立足發現在早、防范在先、處置在小,在預防排查化解上采取硬實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有效防范極端事件的發生,用實際行動踐行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切實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今年以來,共成功排查化解矛盾糾紛2300余件,調處率達到98%,特別是建設司法所所長、建設路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劉明明同志獲司法部表彰,授予其“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稱號,為平安長葛、法治長葛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