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相對人常見違法風險點防范及化解
一、納稅人逾期申報的風險
該風險點屬于低、中風險違法等級。主要產生于納稅人逾期申報行為,該風險點是稅務行政執法案件中占比最大、出現頻率最高的風險點。
該風險點產生的原因:
1、部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財務制度不健全,沒有專門的財務人員,或者財務人員能力不足,對稅法相關規定不了解,導致少申報或者不申報當期稅種,產生逾期申報風險;
2、部分企業的稅務登記信息不實,稅務人員根據預留的電話聯系不上納稅人,無法對納稅人進行行政指導和納稅服務。
化解措施:
1、稅務部門大力宣傳稅法相關知識,提升納稅人依法按期申報的意識;定期舉辦納稅人學堂,解答納稅人在辦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稅務部門在登記時要加強對于信息質量的審核,對于不實信息要通過和其他部門交換涉稅信息、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完善;
3、納稅人應當提升法制觀念,認識到按期申報是每一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在登記時如實填寫企業聯系信息,不僅方便接受稅務機關行政指導,同時也會減少企業涉稅風險;
4、納稅人應當完善財務制度,提升財務人員自身的專業能力,更好地促進企業良性發展。
二、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風險
該風險點屬于低、中風險違法等級。常見于小微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業戶中。
該風險點產生的原因:
1、部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意識不強,辦理營業執照之后未主動去稅務部門補充稅務登記信息;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互通不夠,在有的納稅人辦理營業執照之后未辦理稅務登記的行為不能夠及時發現。
化解措施:
1、稅務部門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于納稅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宣傳,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度;
2、稅務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納稅人辦理營業執照之后及時將信息傳遞至稅務部門,由稅務部門督促納稅人盡快補充稅務登記信息;
3、對于在稅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期限內改正的納稅人,稅務部門可以不予處罰。
三、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丟失發票的風險
該風險點屬于低、中風險違法等級。
該風險點產生的原因:
1、部分企業依法開具發票的意識不強;
2、部分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發票保管隨意,沒有專人負責;
3、部分企業財務人員專業素養不高,在開具發票時未能按照稅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開具。
化解措施:
1、企業應當完善財務制度,發票應放在保險箱中,由專人負責, 妥善保管,盡可能減少意外事件造成的損失;
2、稅務部門應當加強對企業財務人員的宣傳培訓,通過納稅人學堂、微信公眾號、電子稅務局等方式宣傳稅法新規定,提升財務人員專業素養和能力;
3、對于納稅人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情節輕微,有證據證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丟失且未造成稅款流失的,可不予處罰。